教职员工安全责任书(2022-2023)
[来源:本站 | 作者:常州刘国钧高职校 | 日期:2023年6月9日 | 浏览852 次] 字体:[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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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员工安全责任书

校园安全是学校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,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,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。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统一部署,每学年学校与各室(处)、系(部)负责人签订《处(室)、系(部)安全责任书》,各室(处)、系(部)负责人与在岗教职工签订《教职员工安全责任书》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全体教职工是本人安全和所担任工作职责范围内学生安全的责任人,要强化个人安全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,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。

二、自身安全

1.经常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,提高安全修养。

2.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活动以及上下班,注意人身、交通、财产等安全。

三、安全责任

1.责任意识。实行安全工作首问制。学校内发生的偶发事件或者发现学生的危险行为,每个教工都有劝阻、救护等责任。如果在现场而不尽职,要追究首问教工责任。任课教师是当堂课安全第一责任人。值班教工是学校当日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。

2.防范教育。在生活、工作中注意自身安全,主动配合班主任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。

3.隐患排除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前,要严格检查设备设施安全程度,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,不在有危险的环境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。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,要规范操作流程,正确使用各种教育教学,特别是实验实训、体卫艺等仪器设备设施。

4.规范管理。带领学生参加实习、社会实践、外出访问、参观、游览等外出活动,要有安全预案,经批准后方能实施。教师注意学生异常举动,发现特殊情况,及时采取措施。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
5.应急处置。学生求助或反映情况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,要第一时间稳妥处置。

四、责任处理

实行“一票否决制”,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教职工,取消当年评先评优、职称晋级资格,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。

五、其他  此书一式二份,时间自2022年签字之日始至2023年签字前一日止。各室(处)、系(部)和教职工各一份。

处(室)、系(部)负责人(签名并盖部门章):          教职工姓名(签名):

2022年9月   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年9月 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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